继续教育学院纪要〔2023〕3号
关于同意郑平业余成教学生退学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(部、中心):
根据《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成人高等教育业余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,同意郑平业余成教同学的退学申请。继续教育学院将做好学生退学的相关管理工作,为郑平学生办理退学学籍手续。
继续教育学院
2023年8月1日
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12月27日印发
上一条:关于开展2023年成人考试考前辅导的通知 下一条:关于同意张柯南业余成教学生退学的通知
【关闭】